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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骨干教师招聘4人公告
2015-11-23 22:11: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初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2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获得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拥有地市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基本功、优质课大赛、网络教研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

二、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4日。

2.报名办法:下载填写《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附个人相关材料(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⑥普通话合格证书;⑦工作经历证明;⑧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其它材料)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人事科(邮编:210003,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须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nsfzrs@126.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学科(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邮寄、发送截止时间为12月4日)。

备注:应聘材料概不退还,请使用复印件;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前恕不接待面访。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行组织。

1.笔试:材料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须准确告知本人联系电话,招聘单位在材料初审后会电话联系报名者,具体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其它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