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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陵川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0人公告
2015-11-19 11:03:2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卫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50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专门岗位24名),其中县直医疗单位41名,乡镇卫生院9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陵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医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士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1、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1。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若报考人员不达规定比例,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3,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3,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3。

7.“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专门岗位”:为促进陵川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分流临时人员,保留医疗技术骨干,设定该岗位。具体为: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1、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2、县中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县中医院护士岗位1、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2、县妇幼护士岗位1、乡镇临床医师岗位1。招聘对象为:在陵川县医疗单位连续服务三年(含三年,满12个月为一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若报考人员不达规定比例,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3;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2;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2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3;县中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县中医院护士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护士岗位2;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2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3;县妇幼护士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妇幼护士岗位2;乡镇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乡镇临床医师岗位2。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研究生、专升本在校生、第一学历为中专现在大专以上学校的在校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现役军人、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的、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陵川县各医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不得报考。在陵川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中,进入体检、考核和聘用环节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czf.cn)、陵川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认证书(专科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所报考“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专门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所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及相应年份(至少连续三年,满12个月为一年)体现本人信息的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