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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抚顺县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5-11-16 23:05:30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抚顺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1日(含)至1997年11月11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1日(含)至1997年11月11日(含)期间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015年抚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2)

三、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抚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以公告形式(即本公告)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发布,同时明确相关事项。

2.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县政府农保中心103室(县政府守卫室旁)(2)报名费:50元/人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由考生根据本公告认真填写《2015年抚顺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便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需用A4纸):

①《2015年抚顺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另携带两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粘贴报名表, 一张交给工作人员。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印章。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印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报名开始到聘用期间,请及时登录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

4.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