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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20人公告
2015-11-13 23:36: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是河北省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两次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荣获“河北省示范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北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全国中西医结合先进单位”及“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并于2008年5月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成为首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现有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1个(糖尿病科);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1个(骨伤科);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培育单位2个(重症医学科、预防保健科);省级重点专科5个(糖尿病科、脊柱关节科、手外科、脑血管病科、脾胃肝病科);市级重点专科16个(推拿康复科等)。骨伤科是医院的龙头科室,现拥有12个病区550张病床,其规模、特色、疗效稳居省内前列。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 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 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有2年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5年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6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后出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品学兼优;

6、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1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11月1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1月 日通过沧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ws.cangzhou.gov.cn)、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cz96130.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