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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省招聘129名路政执法人员公告
2015-11-09 12:25:33   地区:湖北   浏览:0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科目50元,笔试两个科目考试费用共100元。

四、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5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

下午14:30-16:30《交通行政执法常识测试》考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

3.考生可于2015年12月下旬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4.本次公告同时公布《2015年公开招聘路政执法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完成后,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全部统一排序,按1∶3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省人社厅备案后,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省高管局在面试前5天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3.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省高管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省高管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确认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www.ggj.hbjt.gov.cn/ggj/)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包括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评50分,其中两项及以上不达标的评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现场参加,不得缺考、替考,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0%+《路政管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5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10%

(二)考核、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部统一排序,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有弃权者,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依次递补。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招聘名额情况,报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及报备

省高管局根据考生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交通运输厅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