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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巴东县教育事业单位补充专项招聘3人公告
2015-11-04 18:1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精神,我县已经为部分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了部分工作人员,我县教育系统尚余3个编制计划。报经州人社局同意,拟面向社会补充专项招聘3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补充专项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巴东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补充专项招聘基本条件

1.补充专项招聘对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以后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得应聘。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补充专项招聘为教育类中学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详见附件)。补充专项招聘时,先从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一本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若完不成招聘任务,可以放宽到"二本"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地理教育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课教师可以放宽到专科。从事基础教育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2.其他条件见《巴东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三、补充专项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编制、纪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补充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巴东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人社部门网站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具体招聘时,另在设置招聘现场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现场招聘会。招聘现场设在相关院校,现场宣讲招聘政策、条件、程序等。

3.现场投放个人简历。在设置的招聘现场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根据每个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现场组织面试。在设置的招聘现场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5.考核及体检。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及备案。拟聘对象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然后对招聘对象予以备案。

7.聘用管理。对补充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三)补充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本次补充专项招聘时间从2015年11月上旬开始,12月底前完成到高校的招聘组织工作。补充专项招聘现场拟设在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院校(具体院校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符合补充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专项招聘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请关注有关高校等院校校园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

原标题:巴东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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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巴东县补充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