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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二次)
2015-10-27 23:33:18   地区:广东   浏览:0

(一)笔试

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据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和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三)补缺。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020-83324336

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020-83203603

监督电话: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020-83203214

原标题: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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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广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版).xls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