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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贵州龙里县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公告
2015-10-08 19:19:39   地区:贵州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共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此次招聘工作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共5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所需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招考、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ongli.gov.cn)及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贵新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4.《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报名信息表》上签署资格审查合格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报名时,未完整进行资格审查或已进行资格审查但未交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