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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北票市卫生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招聘86人公告
2015-10-08 12:36:08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北票市卫生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以报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2、本市卫生系统在编职工只可报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招聘岗位,且应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3、北票市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已买断工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含)至1997年10月20日(含)期间生人);北票市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已买断工龄人员及报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上限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0月20日(含)后出生)。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政策加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四个计划”(“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服务期满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出申请并提供文件依据。

四、招聘单位及职位

招考单位及职位分类:

(一)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卫生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办公室、妇幼保健院等9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82个职位对外公开招聘。招聘职位分为医疗、医技职位54个、护理职位17个、公共卫生职位6个、药剂职位5个。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险中心的3个医疗职位对外公开招聘。

(三)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中小学生教育保健所的1个医疗职位对外公开招聘。

招聘单位性质、具体招聘职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北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南山公园正门东走100米);

3、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4、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考生可登陆北票人事人才网(http://www.lnbprsrc.com)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补无效。

5.报考人员性别、学历、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6.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认真阅读并领会诚信承诺内容,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发现有劣迹行为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现场在承诺人处签字并按指印;

8.考生领取准考证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考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招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