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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5-09-16 23:57: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有关要求,现将辽宁省民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4.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 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9日。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9月19日9时至22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19日至2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信息初审后,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信息初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5年9月19日11时至24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应聘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26日9时至31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笔试的考试科目为两科:《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