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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24人公告
2015-09-14 00:01:34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4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3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技术中心)3人;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8名;

贵州省交通宣传教育中心1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人;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9人;

贵州省乌江航道(通航)管理局8人;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33人;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30人;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4人;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15人;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24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40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44人;

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14人;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51人;

贵州省交通医院1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职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

(7)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流程: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 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 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8日9:00至2015年9月22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