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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湘阴县环保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5-09-10 13:21:22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环境监测分析技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要求: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环境监测、分析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 9 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30-2260012。监督电话:0730-2115511。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码。

4、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6、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25元。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占10%,专业基础知识占90%。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2、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各系列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10 月 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 10月 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2、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湘阴县人社局网站)。

4、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