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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聘派遣制人员56人公告
2015-09-09 13:54:32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56人,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形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实验区相应岗位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实验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1.参加笔试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9:00—9月17日18:00。考生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2015年9月15日—9月18日18: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5年9月20日18: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5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8:00期间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2.免笔试人员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机场中州第一门西北侧金融广场财政局一楼)。

(3)报名材料:

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和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71-8619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