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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民政局招聘5人公告
2015-09-06 18:55:05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实施方案由民政局负责制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民政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取前15名进入面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抽签决定面试试题,每签两题,面试时间10分钟。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民政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3)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民政工作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考核、选岗、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经体检合格,公示聘用人员名单(襄汾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ngfen.gov.cn/),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审批后,襄汾县民政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民政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由县编办和县财政局办理全额财政相关手续。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监督咨询电话:0357-3620500(工作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