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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5-09-02 16:52:21   地区:湖南   浏览:0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等的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5年9月18日(工作时间)到武陵源区卫生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武陵源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进行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值:主要测试拟聘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9 月19 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照最高一项条件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当在2015年9月16日下午5:30前将相关部门核准的加分原件(附件3)报区卫生局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的,不再组织该岗位面试。

2、面试形式与分值。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武陵源区卫生局负责对面试入围人员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存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报武陵源区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武陵源区卫生局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填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