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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5-09-02 16:52:21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有关规定,武陵源区201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2015年武陵源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众信息网(www.zjjwly.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9月15日至1997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的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9 月11 日8:30—2015年9 月15 日17:30(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地点:武陵源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4、现场报名流程:考生下载《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二份(附件2)→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两份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武陵源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职位要求,慎重、理性报考。若对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武陵源区卫生局办公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武陵源区卫生局负责,武陵源区人社局进行指导。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按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名人员有关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