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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5-09-02 16:55:03   地区:广东   浏览:0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容桂街道办事处的事业单位,主要为容桂街道80平方公里近46万常住及外来流动人口提供 “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1、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及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9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30时)。

报名地址: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容桂街道红旗中路73号),咨询电话29812515,联系人:范小姐。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本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如应聘者为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