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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招聘3人公告
2015-08-27 01:20:36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创办于1954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下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的幼儿园。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06年被广州市教委评为广州示范性幼儿园。

为加强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幼儿园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就业暂缓的人员且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要求,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2013、2014就业暂缓的人员且未就业人员)、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指定邮箱:yucai2yuan@163.com。咨询电话:020-87305742,联系人:吴老师。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名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