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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丹东市体育教练员招聘11人公告
2015-08-20 18:33:31   地区:辽宁   浏览:0

5、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需注意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6、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一)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形式为无主题交流和个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考生的角色认知、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考试时限为30分钟;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9月3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笔试

1、笔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笔试人选;笔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面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笔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考试纪律要求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现场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最终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