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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丹东市体育教练员招聘11人公告
2015-08-20 18:33:31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我市体育工作的具体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丹东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体育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体育工作;

(五)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者应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含)至1997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2009年10月前获得过奥运会前八名,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和全运会前三名的退役运动员,年龄放宽至1970年1月1日(含)。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本岗位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两年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本岗位要求的专业运动队执教经历。本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本岗位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5年8月18日前发放的。

现役军人、报名时为普通高校在读的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事项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2、考试报名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dd.hrss.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打印纸均为A4纸,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资格审查和报名。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以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内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即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考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