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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招聘20人公告
2015-08-17 20:04:4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了强化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市容管理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大同县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70米(含1.70米)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明显社会劣迹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根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及招聘信息于2015年8月14至8月20日在大同县电视台、大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为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报名地点设在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大同县西街水务局大楼一楼)。

3、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1、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2、体测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

1000米跑计分标准为4分25秒(含)以内,4分25秒(含)——4分24秒(不含)成绩为50分,时间每减少(增加)1秒成绩增加(减少)1分,依此类推,3分35秒(含)以下为100分。

立定跳远: 200cm(含)——201cm(不含)为50分,每增加(减少)1cm成绩提高(减少)1分,依此类推,250cm(含)以上为100分。

4、体测程序: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人,采取设定专门场地、全封闭管理、现场随机抽号、不报考生姓名、全程录像监控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完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大同县电视台、大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的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视报名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果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规定招聘人数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重新确定招聘人数,通过体能测试择优聘用。

(四)体检

地点:大同县人民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考察政审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上报领导组审定。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大同县政务审批大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聘用期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42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支付。

五、组织领导

为了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大同县招聘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刘红斌(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 莹(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杜宏体(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广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合山(县倍加造镇党委书记)

李建忠(县人民医院院长)

于学舜(县供热管理中心主任)

梁金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生成(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安平(县民政局副局长)

高学军(县科技教育局副局长)

刘志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齐云山(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