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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长沙市商务局招聘政府雇员4人公告
2015-08-05 11:04:15   地区:湖南   浏览:0

长沙市商务局是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商贸流通、现代服务业、特种行业管理、口岸管理、综合事务等日常工作。为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努力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经长沙市编制办核准,长沙市商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商务局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由长沙市商务局委托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机构为雇员代扣代缴。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商务局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也可一并提供)同时上传。

3、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 2015年8月16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2015年8月17日上午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2015年8月22日下午17:00。

4、考生报名后由长沙市商务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商务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8月23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5年9月 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至长沙市商务局人事处(长沙市政府一办公大楼10楼1003房间,电话0731-88668010)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 9月4日(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商务局人事处领取查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