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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人员招聘85人公告
2015-08-05 11:05:28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了进一步推动沈阳市信息化与城市化相融合,提升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为智慧沈阳建设提供智力支撑,经沈阳市政府同意,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为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公开招聘大数据管理人员85名。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岗位的确定

1.招聘单位及岗位为沈阳市所属市直,区、县(市)大数据管理的部分全额事业单位岗位(详见附件:2015年沈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数据管理人员招聘单位及计划),共计85个。

2.考生聘用岗位确定方法。通过考核进入前85名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岗位确定方法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兼顾单位岗位需求及个人的实际情况,依据考核成绩结合个人意愿确定岗位。原则上按本次招聘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对所有的85个岗位进行单向选择。即考核成绩第二名的考生聘用岗位,将从被第一名选剩下的84个岗位中选择。依次类推,面试成绩最后的一名,只能选择被前84人选剩下的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大数据管理事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日(含)至1997年8月3日(含)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已经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九)本次招聘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要求有两年工作经历。专业为: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

2.电子工程类;

3.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4.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十)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及聘用人选确定

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成绩的高低,进入前85名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信息发布及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8月3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岗位查询

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查询本次招聘单位及计划。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9时至8月11日12时。报考人员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有关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报名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15年8月11日17时。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5年8月12日12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3日9时至8月14日24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