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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5-08-05 11:05: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此次招聘单位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以下简称基层人社所)、镇财税所(以下简称基层财税所),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5名,其中基层人社所20名、财税所15名。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15年项城市公开招聘基层人社所、财税所工作人员聘用单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坚定;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3、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等,详见附件《2015年项城市公开招聘基层人社所、财税所工作人员聘用单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有关单位开除公职或单位辞退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1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地点: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红旗学校北)

报名联系人:财政局 孙科长 13619891093

人社局 赵科长 13592227286

③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信息采集,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④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交考务费30元,共计60元。享受低保家庭的特困生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可免去考务费。

2、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④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生育证明(未婚的不要此证明);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不要此证明)。

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2015年项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含报考诚信承诺意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即为笔试确认人员,每人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考务费60元,现场填写《2015年项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3、领取准考证

在笔试考试时间前1-3天通知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请应聘者注意项城市政府网站通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②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名对象,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③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年内不得参加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