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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高邑县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2015-08-05 11:05:49   地区:河北   浏览:0

(七)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延录取。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九)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审查,对伪造、假冒的各种证件,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

3、请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等原因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311—87585036,84031664,84031528

原标题: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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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邑县招聘选聘计划.zip

2015招聘人员报名表.zip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