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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邢台市桥西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2015-07-28 14:49:57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单位为教育局下属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桥西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教师共计80名。其中:小学语文30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科学8名、幼儿教育20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生源地为邢台市);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西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非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27日通过邢台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tqxrsj.gov.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桥西区幸福源小学(冶金北路与拥军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联系电话:2160824。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户口本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工作年限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缴费。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务费,采取现金缴纳方式,每人100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缴纳报名考务费,待笔试结束次日到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冶金北路231号桥西区行政服务中心南一楼)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