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广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招聘44人公告
2015-07-27 14:07:41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请登陆广西金质网www.gxqts.gov.cn。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表1。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式择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至8月14日(星期五)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在报名表中签名,《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现工作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备注无单位,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等相关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报考者将以上材料、考试费,按照附件1各职位的地址,在8月20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等方式交到招聘单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的考生除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报考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的考生除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14日为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为资格审查时间。(因报名期间学校放暑假,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正常接收材料但不进行资格审查。该学校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30日,请报考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的考生于2015年8月20日之后再致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