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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南召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2015-07-24 19:25:48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快南召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按照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经南召县县委、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政府办、人社局、公安局、药检局、广电局、15个乡镇等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37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2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1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报考专项指标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应聘电视播音与主持岗位需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5年7月24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均原件和复印件),南召行政辖区内独生子女,需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五楼事业股)

3、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考生要在2015年8月20日一天内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张榜公布。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满两年以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折合前)。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2)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数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收看招聘办公告和招聘办通知)。

面试人员确定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3)计算机技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满分100分,按测试成绩的10%计入考生总成绩。(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收看招聘办公告和招聘办通知)

(4)报考播音岗位的考生要先进行初试,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对个人形象、气质、语音面貌进行展示,每位应试人员初试时间限时10分钟,采取随机抽签形式确定顺序,初试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形式进行,现场公布应试人员初试成绩,初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招聘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