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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招聘22人公告
2015-07-24 19:35:34   地区:湖南   浏览:0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现有职工总数1435人,其中:在岗职工1185人,退休职工25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有正高职称38人,副高职称166人,硕士37人、博士2人;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91.14%。医院设有临床科室39个,特色专科6个,医技药科室10个,行管职能部室26个。儿科为省重点专科。医院为全市急救中心所在地、国家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点、长沙医学院教学医院、吉首大学医学院实习基地、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有64排螺旋CT、1.5T磁共振(MRI)、大型C臂(DSA)、全数字化X线摄像系统(DR)、直线加速器、腹腔镜、电子胃肠镜、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气分析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1000余台。ICU配有功能完善的监护抢救设备,净化手术室能开展多种大、中型手术。医院能开展心脏血管、神经、肿瘤栓塞等介入手术;腹腔镜手术(腹腔镜肾切除术、腹腔镜输尿管狭窄切除吻合术、腹腔镜下辅助结肠癌、胃癌根治术等)、宫腔镜、关节镜、胸腔镜、泌尿系列腔镜(如经皮肾镜、经尿道前列腺剜除术、输尿管软镜取石术);人工血管置换重建术、颅内动脉瘤弹簧圈介入填塞术、颈内动脉狭窄支架成形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恶性肿瘤、调强放疗、乳腺肿块微创旋切术等。近三年承担吴阶平基金会课题1项,省部级科研6项,市厅级科研23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经张家界市卫计委同意,报张家界市人社局核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2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5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阅:

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 );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zjjrs.gov.cn/);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zjjsrmyy.com/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与职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级别及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