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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2015-07-19 00:01:32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大楼209室,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024-8972865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sa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专业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航产业宣传规划主管岗位需要考核应聘者对中国通用航空产业的现状的了解,如何从顶层科学设计谋划战略发展之路,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战略品牌并实现很好地推广应用,以满足通航产业链条中端和下游发展需要;通用飞机生产制造与管理岗位需要考核以往业绩,专业知识问答以及现场技能测试(复合材料成型工艺,通用飞机零部件按图纸装配),根据测试结果由评审专家进行评估认定。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sau.edu.cn)公布。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进行递补。

(五)体检

按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www.sa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