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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5人公告(二)
2015-07-19 00:13:21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 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3)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4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至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1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无锡市蠡湖中心小学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进入说课测试者,缴纳说课测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6)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领取准考证

报名当天领取准考证。

4、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说课测试。

 

(1)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与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招聘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课堂教学测试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跟进)。

(2)第二阶段:说课测试(满分100分)。

说课测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说课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

说课测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