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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夏季福建泉州人民医院编内人员(研究生)招聘18人公告
2015-07-13 11:11:30   地区:福建   浏览:0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创建于1916年,原名永惠妇孺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福建省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编制床位500张。根据市委市政府2015年《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18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研究生)》(表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应聘者专业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记载的专业为准。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上的一致,办理聘用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因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6.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6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人事科(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

联 系 人:小吴

咨询电话:0595-22283476

2.信函报名

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编362000)

信函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4日(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时按照下列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全部材料,可先交复印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按顺序装订,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具体如下:

1.2015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表2)一式两份、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

 

2.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表2)一式两份、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