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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依安县教师招聘48人公告
2015-07-09 00:33:4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教师年龄老化和缓解一线教师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省、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高中:依安县实验中学、第一中学;初中: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上12所学校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48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果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包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盖有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档案,如不能提供毕业生档案须与招聘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粘在一张A4纸上);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加分理由,并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报名费、出题及评卷费300元,试讲费另行收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QQ群(群号:467780006)及电话(人社局7025180 教育局7033532)进行咨询。

五、考试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和试讲(术科测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试讲(术科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50%、试讲(术科测试)占考试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试讲(术科测试)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报考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科教师以本专业专业课教材为主;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学科(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其中语文为34分、数学33分、英语33分);报考小学其他学科教师只测试本学科教材(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以高中教材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