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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232人公告
2015-07-07 15:39:04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师资力量,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规定,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兰店市教育局组织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78所中小学校、提供213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人(具体详见2015年普兰店市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普兰店市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是指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是指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有不良嗜好、行为不检、受过治安处理的;心理不健康、有心理疾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科技教育中心。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毕业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各一份。填写《普兰店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50元。

2015年应届毕业生若无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四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要求:报名人员于2015年7月23日在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