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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等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5-07-06 13:54:17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加强范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范人字〔2007〕10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附表1)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其中在濮阳市辖区内服务期满且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2名,面向原籍为濮阳市辖区户口且未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7名。定向招聘数量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一般岗位招聘名额。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县委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和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岗位,年龄22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他岗位年龄30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2015年及往届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按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yrsw.gov.cn)、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8:2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新区中原路东100号)。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岗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岗位须持期满合格服务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

4、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缴纳考务费30元,填写《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5、县委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和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其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新区中原路100号二楼东),重新选报其它岗位,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考务费。

6、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7、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7月24日发放,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人社局二楼东)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