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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卢氏县事业单位招聘135人公告
2015-07-06 13:55:49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详见附件1)、面向服务卢氏县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40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中有年龄、基层服务年限及有关证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2015年7月23日前符合条件;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nsmx.hrss.gov.cn)、卢氏县电视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卢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卢氏县水利局一楼(地址:卢氏县卢园广场东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交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6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填写《2015年卢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3);卢氏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只能报考定向设置的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岗位,除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须提供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2015年面向服务卢氏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4)。

5、开考比例: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公布。对于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卢氏县水利局一楼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6、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0元,笔试两科共计60元。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8、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两天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卢氏县水利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9、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