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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聘25人公告
2015-07-06 13:52:43   地区:广西   浏览:0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政法类成人高校,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学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和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

(二)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15日到7月1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7:50—11:30,下午14:40—17:30。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南院办公楼政治处。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技能证、荣誉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已婚应聘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生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5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证、工作经历、计划生育状况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条件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录用的办理清退。

审查结果将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姓名、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公布即日起开始发放准考证,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

(四)考试、考核、体检、聘用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经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的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等。

笔试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将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

应聘人员报考序号为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岗位的,需要进行笔试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降低比例面试开考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