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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招聘9人公告
2015-07-03 10:3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 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5年7月2日起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中国博士人才网、智联招聘、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明确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及应聘报名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4号燃化大厦15楼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人事科

电话:0898-65349603

邮箱:xzbgs66517570@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895360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考核通知。

(四)组织考核

1.成立考核小组: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2.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其他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3.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