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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营山招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2015-07-01 17:31:44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解决我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营山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专业(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是食品质量与安全、分析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专业之一,且具有较好的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基础和检测仪器操作能力。

凡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彩照2张和政策性加分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确属特殊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2:1,仍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政府人社行政部门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内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所报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重点。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15年7月14日 9:00-11:00《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7月15日上午10:00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仍然有效。

3.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5%+《专业知识》成绩×35%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