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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3人公告
2015-06-30 18:51:55   地区:广东   浏览:0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现场资格复审校验材料

至2015年7月22日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 所有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各一份;

2. 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 身份证原件;

4. 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

5.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原件;

6. 获奖证明原件;

7. 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8. 户口本原件;

9. 在国外(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和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原件;

10. 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

资格审查合格者即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考试方式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rss.gd.gov.cn/)、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公布。

(二)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招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内容:面试统一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rss.gd.gov.cn/)、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4. 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5. 面试开考前30分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抽签的或抽签但未能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期间全程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6.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