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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3人公告
2015-06-30 18:51:55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立于1990年,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本省地上、地下、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研究及古建筑修缮、测绘、保护、研究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东文物考古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skgs@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回复为有效)。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2-34号大院演音大楼B座8楼801室。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到现场提交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