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15上半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6人公告
2015-06-30 19:00:1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院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院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学院成立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1)85560023,86657832。

联系人:彭勃、李姝、祝虹媛。电子邮箱:mzxyrsc@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人事处

邮编:150066

(二)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51)85560019

十二、几点说明

(一)201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十三、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原标题: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