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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6人公告
2015-06-30 19:00:1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2015年我院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现代化民族高校,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张学良创办的东北蒙旗私立师范学校。办学80多年来,学院始终秉承培育高技能人才、传承创新民族文化艺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民族团结经验的办学宗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和民族团结的种子,为科教兴国、兴边富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推动黑龙江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院凭借着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的强劲东风,扬帆起航,破冰前行,走出了一条扩容与提质并重的快速发展之路。学院坚持高位发展,突显品牌效应,着力发展人无我有的民族师范、民族艺术、民族体育等特色专业,使学院成为培养民族人才、传承和创新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要基地;学院改革办学模式,注重实践教学,着力发展人有我优的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经济管理等实用专业,使学院成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的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同时,学院作为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之一,跻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紧缺人才的高校行列,步入了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流行列。

学院作为全国唯一一所跻身“省部共建”行列的民族高职院校,一直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办好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充分发挥其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作用。” 2012年1月9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黑龙江省委书记、时任省长王宪魁代表省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省民族职业学院新址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民族职业教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并在2012年2月7日致信全院师生,再一次赞扬了学院的精神和发展建设成绩,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学院发展建设的支持。2013年1月26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黑龙江省委书记、时任省长王宪魁代表省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指出:“发展民族职业教育,办好民族职业学院。”学院的育人工作,得到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学院的办学治校成绩和教学改革成果也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文化部的瞩目,受到了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国家民委将依托学院建立全国民族高等职业教育学术协作组织,在学院建立全国民族技艺产教结合示范基地。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初步同意与学院合作共建民族职业教育发展科研基地。

学院自成立以来,先后多次荣获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民族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民族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特殊贡献单位”、黑龙江省第八届传统体育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等20余项荣誉奖项。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建设强校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院工作,为加快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具有我国北方鲜明民族特色的应用型、多科性、开放式的民族高校建设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