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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大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5-06-24 18:22:50   地区:辽宁   浏览:0

按照大连市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大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大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12人,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5年大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但仍全日制在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30至16: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大连市民政信息中心(原大连市社区信息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乘坐18、22、23、34、404、406、410、415、701路到万岁街或万岁街<南>站下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须登陆大连市民政局网站(http://minzh. dl. gov.cn)下载打印《2015年大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下载《2015年大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报名推荐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

2、报名时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他人代替无效)。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的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如出现并列时,须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四)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30分钟到场,面试开始后10分钟内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因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