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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滨海县中小学教师补招55人公告
2015-06-19 15:37:35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滨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安排,决定对教师招聘空缺计划予以补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补招名额55名(具体计划及岗位见附件1)。如出现个别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或已招聘人员放弃的,在笔试前对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2013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报考岗位所应具有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学科与报考学科应相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 7日,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滨海县2015年教师补招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

⑴报到证原件(未办理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

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近期一寸同版免冠正面彩照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报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7月10 日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为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采用说课、答辩、教学基本功考核等形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人社网和滨海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测试费100元。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滨海人社网和滨海教育网适时公布。

 

3.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县公证部门公证抽签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人社网和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

4.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分相同的按上述办法确定选岗次序),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上午9:30,选岗地点在滨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人社网和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6.聘用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15年8月10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邮编:224500)。8月1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情形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