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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戏剧院招聘26人公告
2015-06-18 19:17:27   地区:广西   浏览:0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于2012年8月16日在南宁揭牌成立,由三个首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单位原广西壮剧团、广西桂剧团、广西彩调剧团及获得国家重点省级京剧院团的广西京剧团组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西戏剧舞台艺术的发掘、研究、创作以及壮剧、桂剧、彩调剧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公益性演出。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要求,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15年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品行端正,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见附件)

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http://www.gxwh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网站http://www.gxxjy.cn/公布。

四、报名办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人事科。

(2)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人事科(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 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35429667@qq.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单位)××岗位)”命名。(注:①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审核原件)。

(4)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何老师、雷老师;咨询电话:0771—2869896 。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人事科。邮编:530023

4.考试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者,按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人。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3. 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考试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二种方式进行。考生成绩权重计分,管理岗位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一)笔试(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