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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田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6人公告
2015-06-18 01:53:22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做好田林县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饭堂的各项保障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6名。(其中厨师1名,厨房工作人员2名,会议保洁员2名,县政府大院内外勤保洁员1名),为了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飞龙 县委副书记

陶国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汤自忠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赖国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姗妮 县委办副主任

戴成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绍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国性 县财政局局长

蒙秀梅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梁太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丽丽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工作的实施,由覃丽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吃苦耐劳与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食堂工作事业。

(三)身体健康,能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纪律散漫、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政治思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

四、招聘的职位、范围、对象及条件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田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

五、报名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19日,在田林电视台、田林政府网以及公共场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四)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计生证明(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等有关证件报名。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田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人社局办公楼

3.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经领导小组确认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程序人员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试场。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题目委托相关部门出题。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15年6月26日

2.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

(1)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人社局等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应聘人员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