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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靖江市教师招聘70人公告
2015-06-18 01:54:29   地区:江苏   浏览:0

(3)笔试报名费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4)报名结束时,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靖江市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靖江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下午14:30—17:00,地点: 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4日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公开招聘教师素质,报考考生笔试、面试等各项考试(测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测试)总成绩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靖江人才网、靖江教育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类型、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带进)。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靖江教育网上公布。

2.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人社部门、市教育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201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还须提供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幼儿园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幼教满五年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学校类型、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21日:8: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在报考同学校类型、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岗位采用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余岗位采用说课答辩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八)体检

按学校岗位种类,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