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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5-06-15 19:50:34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事局《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朝人事发[2007]1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11]152号)招聘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对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朝阳市户籍(户籍以发布招聘公告当日及以前迁入为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无残疾)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2名(详见附后具体招聘职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朝阳日报》、朝阳人事人才网、辽宁.龙城在线网站、《龙城新区报》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朝阳人事人才网或辽宁.龙城在线网站,下载并填写《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毕业证(登录教育部学历查询网查询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大学开具的证明材料,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及招聘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7房间报名(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

(三)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

招考机构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核实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核实报名登记表里的相关信息,合格的确定为笔试人选,签发笔试准考证,每名考生交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须本人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辽宁.龙城在线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报名后及时注意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笔试人员确定后(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由招考机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笔试成绩将在笔试之后7个工作日内在辽宁.龙城在线网站上公布。笔试之后将进行面试,面试参考考录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进行,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2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及时间、地点将在辽宁.龙城在线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笔试后注意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笔试、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列入体检人选,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体检不合格,每一空出岗位,按照合格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一次。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