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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江苏靖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6人公告
2015-06-13 18:5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 24日至1997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1.2013至2015年取得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2年及以前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日报》、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人才网、靖江市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 6月24-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卫生局人事科(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一号,马洲公园对面行政主楼3楼306室),联系电话:0523-89180306。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靖江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5)2013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如报到证已使用,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2012年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报到证(如报到证已使用,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一个专业类别,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